就必须在台面上设计好说辞。
这样,公家得到一百块大洋,办事的主管得到五根金条,保住了才明,才明才有今天。
他感到他的生命的延续,到了世平这里,可能就是最好的结局。即便突然离世,也没什么可惜的,本来自己的命,在那一年就该终结的,不知道在哪里,但一定会死。
大姑爷先拿的金条给刘保长,等那一拨壮丁走了之后,才明留下来,他的爹妈就给了大姑爷六根金条,五根是还大姑爷的,第六根是给大姑爷的犒赏,让他去感谢刘保长还有相关的人。这样一来,大姑爷救才明的事就告一段落,完美收官。
他没有从军的经历,差一点就有了,不过不后悔,他很清醒,在人间少有的人能够保持清醒,他知道有权的人绝对不会轻易交权,一旦交权,就没了进钱的渠道,交权之后,还有生命危险,面临被清算被审判甚至上绞刑架,一旦交权,就不再有任何价值,四面楚歌,以前得罪过的人都会来反扑,所以就有了千刀万剐。哪怕以前是大英雄,也难逃厄运。
他看清楚人心的本质,一切都豁然开朗,知道他来人间一趟,来时一人哭,众人笑,走时一人笑,众人哭。
他不过是来人间完成使命,然后再慷慨赴死,死不可怕,来自一粒灰尘,回归一粒灰尘,生命如此脆弱,经不起风轻轻一吹,就被抛撒在地角天涯,所以说,何处青山无白骨,哪里黄土不埋人?
既然已经像狗那样完成任务,人也可以走了,再无牵挂,后代的人生如何度过,或者重复,或者开拓新领域,踏上新征程,都和他无关,或好或坏,或哭或笑,他也无法管,无力管,无心管,因他操心天下人,天下人谁记得他?人过好自己一生就好,有福就走全生,无福就走半生,大多数只能看到一半让人喜乐的风景,没有谁从生到死都一路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