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再审开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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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再审开庭(4/4)

理由如下:“第一,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警方、检方、法院均存在严重的程序违规问题。”

“从警方在将我的当事人列为嫌疑人开始,从羁押、逮捕、结案、移送、审查、提起公诉、一审开庭、判决。”

“全程用时22天,可谓是迫不及待。”

“第二,当时负责侦查的警方人员,草菅人命,简单粗暴的认定我方当事人就是凶手。”

“甚至完全无视我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以及案发当晚所看到的事实真相。”

“综上所述,我方申请撤销一审二审判决,改判我方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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