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公开审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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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公开审判(8/9)

处被推倒摔下来的严重后果。退一步说,倘若被告人栗致炟并非故意害死受害人罗虹,而只是企图出气打人或失手误伤的话,当后果出现后被告人肯定会积极对受害人罗虹进行抢救,或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或将受害人就近送往医院。可是,这一切,被告人栗致炟不仅不去做,反而找到正在巡逻的保安,还隐瞒实情,将受害人用布单蒙盖包裹,当做垃圾令保安抛之。事后,被告人栗致炟竟向司法机关报假案,谎称受害人罗虹失踪,使国家司法机关花去大量人力、财力去破假案,其手段残忍,性质恶劣,不以故意杀人罪量刑,实不可平民怨,抚民心。公诉人表示,此案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定性判决。

听到公诉人义正词严的话语,陆雯就坐不住了,泪水不自觉地从眼眶涌出,陆霖紧紧依偎着妹妹的身躯,小声说:“小雯,别这样,忘了,来时哥哥跟你说的话了。小雯,千万别这样,哥哥会想办法的……”兄妹近乎是在耳语,陆霖生怕陆雯失态,引起四周听众的注意,那样就太尴尬了。他也怕自己劝解妹妹的话被身边人听到,就以微弱的声音对陆雯耳语。辩护人认为,栗致炟在楼道狠劲推搡受害人罗虹,致使她身体倒下撞击头部身亡,并非故意害死受害人,而是一时冲动,做出的丧失理智行为。而这种冲动,受害人也有责任,是受害人歇斯底里大发作,又出言伤人、骂人,导致被告人一时气愤,感情冲昏了头脑,方做出这种过激行为。辩护人认为,栗致炟的罪名不应该是故意杀人罪,应该是故意伤害致死人命罪,当然,判刑也应根据后者的罪名量刑,而不能以故意杀人罪定罪。

其实,法庭上的较量至此远未结束,下边审判长还在专心进行未了的程序,其中有:

辩护人是否需要补充发问?

公诉人是否需要补充讯问?

进行法庭举证质证。

公诉人进行举证……

被告人栗致炟对出示的证据有无意见?

辩护人有无意见?

被告人栗致炟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辩护人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公诉人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告人栗致炟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听到审判长的这句话时,陆雯突然看到一丝希望的亮光,欲站起来,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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