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荒原,失去了家园,没有了归宿。黎明认为,这是最危险的后果。黎明想,他不能背叛自己的良知。对于被迫辞职的新城区区长,他也是很同情的,他何以非要和区长过不去呢?自己与这位区长无冤无仇无任何恩怨利害关系,很多人不理解他,为啥放着落好的事、为自己铺路的事不去做,为了一个无名小卒得罪了诸多实权派人物,值吗?划得来吗?没有办法,对黎明讲,只能这样做,因为是他信仰的那部“圣经”叫他这样做的。他陷进了泥潭,他却没有听天由命,任其愈陷愈深,他正在竭力自拔,他要继续前进。这件事对他而言已是历史,他翻过这一页,匆匆走进下一个篇章,去处理一起刑事案件。眼下,几名法官正在法院等着他呢。
这是一起雇凶杀人案,这种案子又使他陷入一种新的困惑,不知为什么,近来雇凶杀人的案子突然多起来,而且有被杀的人职务越来越高,雇凶的人权力越来越大,付给杀手的报酬越来越多的趋势。这种不正常的又十分离谱的行为又像一种瘡疫,在不声不响地传染蔓延,短短的几年时间,它急速发展的态势令人触目惊心。无论是沿海,还是内陆,是经济活跃的富饶城市,还是封闭保守的贫穷乡镇,雇凶杀人的事却异曲同工的相似。作为一个大省的钟南省,在这等恶劣的行当里,已成为这一犯罪领域中的高发区。身为钟南省省会最权威的法官,每次审判和调查这类案子,他的心情都特别沉重。黎明对法官的要求是很高的,首先是对自己的要求,他知道自己一言一行的示范作用。他认为,一个称职的法官,不仅是一名谙知法律办案练达判案准确的专家,还应当是一个社会学家,一个哲学家。他不仅能圆满地做好审判工作,还能够发现诱发罪犯犯罪的原因,同时,他还有责任去清除和减少这种诱发犯罪的条件。这些在一般人视为法律之外的东西,根本不是一个法官分内的职责,法官也没有能力和条件完成这种系统工程,可是,对于黎明,他一直在悄悄地做着。他一直在思考在研究这个课题,自市场经济活跃以来,他从掌握到的来自天南海北、四面八方的雇凶杀人案例中,发现一种规律,这种杀人,一般情况跑不出三种利害关系:一是因权力之争官员杀官员的;二是因金钱之争合伙人杀合伙人的;三是因情感之争丈夫杀妻、杀二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