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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3/4)

他见枣树上有个黑影在晃来晃去,听见枣子落地声,还以是偷吃的乌鸦又来了,嫌弃地骂了句:“畜生。”

宋宣毫不在意地笑了起来,嘴角露出尖尖的小虎牙,灿烂的阳光透过枝叶,映在她琥珀色的眼睛里,就像熔炉里金色的火焰,滚烫得让人不知所措。

屠长卿的耳朵有些热,挪开视线,觉得自己想多了,若“宣明”就是宋宣,她骗了自己,就不会明目张胆地坐在院子里,不怕被揭穿,宋医师更不可能骂自家女儿是畜生。

“宣明”坐在外面守着,估摸是怕宋宣回来把他打死,准备救援。

姐姐真是好人,尽忠尽职,是他心思卑鄙,多疑乱想。

屠长卿咬咬牙,决定抛弃所有的道德和良心,按照姐姐的指示来做。

他用三根手指沾起白玉糕,故作矜持了一会,抿了半口,缓缓放下,挑剔道:“这个白玉糕做得松香软甜,搁在小地方的铺子里也算不错了,可惜糖不好,用的是中州明县的麦饴糖,只算二等品,应该用南州棉岛的雪花糖,才能达到入口即化的完美效果。”

他的舌头精细得很,稍有点不妥都能吃出,经常被姐姐说太难养,会被女孩嫌弃,他也觉得不好,平时会注意收敛,从不表现出来。

如今,女婿初次上门,娇生惯养,还对岳家的精心招待鸡蛋里挑骨头,定能招到不满!若是引起争执,被岳父赶出大门就更稳了!

宋医师是好脾气,笑着解释:“棉岛的雪棉糖产量极少,从不对外销售。”

“雪棉糖罢了,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屠长卿再接再厉,做出喜欢炫富的纨绔模样。

又从芥子空间里取出一个宝石金匣,漫不经心地推过去,“棉岛年年都给熔山进献最好的雪棉糖,我妈妈说我是全家最挑嘴的孩子,就把大部分的糖分给我了,岳父大人,吃东西要讲究品味,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不如送去铺子里让他们重做一份,才是完美。”

“对!”未料,宋医师大喜,竖起大拇指夸,“贤婿啊,我做了那么多年的白玉糕,也就只有你吃出糖的不妥,懂得吃东西要精细的道理,真是高山流水遇知音。”

白玉糕是宋金刀的最爱,他是下过苦心研究的,奈何妻子去世后,雪棉糖就断了货,只能用麦饴糖代替。

宋宣是有肉就能活的孩子,格外好养,从来都吃不出他在食物里的用心,别说换了配料,就算把白玉糕给烤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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