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丛枯草里,四肢摊开,舌头垂在外面,喘气喘得像是要把肺都吐出来。
它的毛发原本应该是金褐色的,但现在已经褪成了脏兮兮的灰黄,
肋骨一根根凸出来,脖子上还有一道被项圈勒出的旧伤疤。
看到老驴和徐凯走过来,它费力地从枯草堆里撑起上半身,
朝他们微微点了下头,然后又疲惫地把脑袋搁回草堆上。
老驴停下脚步,低头问它怎么了。
老猎犬喘了好半天才开口:
“我老了,跑不动了。
以前不管什么兔子、狐狸、野鸡,只要主人一声令下,我就能把它们叼回来。
可现在我连麻雀都追不上了,腿关节里全是骨刺,每跑一步都疼得钻心。
主人说我没用了,存心要打死我,我听到他和邻居的对话后就连夜逃了出来,
跑了一整天,实在跑不动了……大概就死在这里吧。”
“死什么死!”老驴的声音忽然变得洪亮起来,它抬起前蹄在地上用力一跺,震得路边的石子都跳了一下,
“你虽然老了,但你还记得怎么叫吗?你还能发出洪亮的声音吗?”
猎犬被驴的气势震得愣了一下,迟疑地点了点头:
“叫……叫还是能叫的,以前我在猎场上,一嗓子能镇住三头野猪。”
“那不就得了!”老驴兴奋地喷了个响鼻,蹄子在石子地上轻快地点了好几下,
“跟我去不莱梅城吧!我准备去当街头音乐家,正需要一个鼓手!”
猎犬的耳朵慢慢竖了起来,尾巴也在地上轻轻扫了一下。
用前爪撑着地面,缓缓站起来,抖了抖满身的草屑和泥土。
虽然腿还在微微发颤,但眼神已经不像刚才那样死气沉沉了。
“音乐家……我当了一辈子猎犬,从没想过还能当音乐家。””
徐凯向狗要了一撮毛发,狗很爽快地答应了,还配合地侧过脖子让他拔。
他们继续往前走。
沿着碎石路穿过一片长满野蔷薇的灌木丛,路边出现了一只老猫。
猫蹲在路中间的一个破木桶盖上,三条腿并拢,剩下一条腿翘在空中,
不是在摆pose,是在舔伤口。
老猫的毛本来是橘色的,但已经褪成了洗得发白的旧抹布色,
左耳缺了一角,尾巴尖有一道被开水烫过的伤疤。
整张脸皱成一团,胡须垂头丧气地耷拉着,看起来非常不高兴,像是被全世界欠了一年的猫粮,
“老猫,你怎么这副表情?”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