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公司,她都见不到他,最后她干脆直接冲去了何家。
那是她这辈子干过最蠢的事,冬日寒冷,她白白跑了一整天,最后去了他的家里,却正好撞见他和家里人的家宴。是雍宁忘了,他家里根本没有她的位置,何羡存当天带了郑明薇一起回家,和他的母亲相见,一家人其乐融融。
雍宁的出现简直连个笑话都不算,本来应该是场好戏,可她除了引得观众厌烦之外,什么意义都没有。
她浑身都冻僵了,话都说不出来,最后换他给了三个字:“先回去。”他的意思当然是这场合不合适,时间也不合适,让她先躲回“宁居”,于是这三个字所承载的意思比那一整个冬天还要冷。
雍宁终于明白了什么叫自取其辱,从她发疯想见他开始,以为自己早已豁出了自尊,但现实的残忍程度远超过她的想象。感情这东西实在消磨人的意志,让人生出妄想,眼盲耳聋,从此一心一意只有一个人。所有彼此相处的日夜,雍宁自认见过他的真心,没想到她在何羡存的人生里,分量实在太轻,他或许从来都没把她当回事。
那时候的何羡存已经三十二岁,早该是成家立业的年纪,更没有年少冲动的幌子,何况他一直都有真正适合结婚的女人,时间到了,到了雍宁退场的时候,他就连一句话都不肯给。
是她不懂事,竟然非要闯到他的家里去,这下彼此都没了体面。
雍宁确实不懂,男人的心怎么能那么狠,哪怕她在后院捡回一只猫,喂过两口饭,它再跑丢了,她都要去找。
于是关于那天的剧本,雍宁实在没能配合他们演下去,因为她没在何家多留,转身就走了。
她可以预知别人的意外,却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结局,以至于一生坎坷。幼年被生父抛弃,母亲又离开她各自生活,她唯一能守住的只有这点不服软的心气了,却又全被何羡存毁了。
当天雍宁没有坐车,浑浑噩噩地从何家走回了老城区的院子,整整走了一夜,然后病得厉害,自己躺在床上高烧三天,一直没人发现。后来她浑身难受,吃不下东西,很快烧到昏睡不醒,还是朋友祁秋秋找过来,把她送去医院。
病好之后,雍宁还是一个人,从头至尾,何羡存再也没来见她。
是她不懂,这世上功成名就的,大多都是薄情人。
说爱说恨都矫情,雍宁全都懒得细想了,执着伤人,她不想做个弱者。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