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约了她在城南那家路边烧烤摊。
不是星巴克,不是和牛料理,不是什么高级酒会。
就是路边那种脏兮兮的、桌腿不平的、老板娘嗓门能震碎玻璃的夜市烧烤摊。
我们谈了两年恋爱,她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
因为我从来不敢带她来。
但今天不一样。
今天如果她愿意坐下来——
那就说明有些东西真的变了。
……
晚上七点。
我到的时候提前占了个位置,点了一堆——烤羊肉串、烤韭菜、烤生蚝、蒜蓉扇贝、花毛一体、两瓶雪花。
沙明杰坐在我旁边。
"你确定约在这?"他环顾四周——左边是光膀子喝啤酒的大哥,右边是三个吵架吵得面红耳赤的大学生。
"确定。"
"万一她不来呢?"
"那就咱俩吃。"
"行吧。"他拧开一瓶啤酒,灌了一口,"但你欠我两顿了。"
"记着呢。"
七点零八分。
一辆白色保时捷停在了烧烤摊对面的路边。
车门打开。
裴令仪下来了。
她今天穿得——
不是平时那种名牌从头到脚的样子。
一件简单的灰色卫衣,牛仔裤,白色帆布鞋。头发扎成了马尾,没化妆。
我认识她两年多,第一次见她素颜出门。
她穿过马路走过来的时候,旁边摊位上几个男生的目光都跟着她转。
不是因为她穿了多贵的衣服。
是因为——
她本来就好看。
什么都不穿戴也好看。
白到发光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