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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2/2)

行。”

“另外那个翡翠镯子的买家,说原价退还了但想额外补偿一些——因为他也觉得这个事做法不对。他多转了两千块说是跑腿费,我退回去了。”

“做得对。”

三月底。

判决书下来了。

准予离婚。

房产归原告周美芳所有。

被告陈德福需返还婚内转移的共同财产二十四万七千余元,分期支付,从退休金中按月扣划。

被告承担过错赔偿三万元。

陈德福没有上诉。

四月初,我们去了民政局。

办理离婚手续。

窗口的工作人员看了一眼我们的结婚时间——一九八五年。

“三十九年了……确定要办吗?”

“确定。”

陈德福没有说话。

签字。

盖章。

一九八五年到二〇二四年。

三十九年的婚姻,十分钟结束。

走出民政局大门的时候,天很蓝。

三月底的济南,柳树刚发芽,护城河的水开始变绿。

陈德福跟我并排走了最后一段路。

到了路口,他要往左。

我要往右。

“美芳。”

“嗯。”

“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找我。”

“不会的。”

“……嗯。”

他转身走了。

背影确实很老。

我站了两秒。

转身走向了公交站。

回家。

真正意义上的、只属于我自己的家。

打开门,屋子干干净净。

陈德福搬走之前把所有东西收拾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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