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中国政务院总理ZNL,宣读了由中国起草,九国首脑圈阅通过的《停止战争实施细则》。内容太多太细,经过提炼精简,主要有以下内容:1、世界各个正在交战的国家,立即无条件地就地停火,停火时间定在1945年4月31日,格林威治时间24时整。
2、各个国家有权选择保护国,以及加入某一个军事联盟,没有表明态度者,默认为选择了当前的占领国。
3、所有占领别国领土的军队,立即将军队撤出返回本土,除非被占领国公开声明挽留。
4、立即遣返战俘,禁止虐待和强迫战俘,从事高危工作。
5、停止一切种族之间的屠杀行为。
6、释放所有因为抵抗占领而被关押,被非法剥夺自由的人士。
7、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报复性破坏,否则将被明确地看做是战争行为。
8、国际多国联合维持和平部队,将派员监督停战实施过程,发生在停战时间以后的战争行为,将被视为对整个世界的挑战。
9、任何一个国家都有权利国际维持和平部队的保护。
10、交战各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和移交在本国领土上的他国士兵遗骸。
九国首脑一致同意,成立“国际停战委员会”,并设立常务办公机构,地点设在中国南京。九国为国际停战委员会理事国,将负责处理世界各国在停战以后,所发生的各种争端的裁决。所有需要商讨的事宜,必须九国表决超过半数才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