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开庭,审判长一一核对几人的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公诉人起身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蒋玉蓉,女,1976年8月3日出生,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5年10月20日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经本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夏国忠......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经本院批准逮捕......”
念完基本信息,公诉人又翻了一页文书。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被告人蒋玉蓉因对被害人顾佩玲(系被告人夏国忠前妻)心怀怨恨,于2018年8月中旬起意杀害顾佩玲。同月20日,蒋玉蓉通过中间人联系到大车司机江宏文,以两百万为报酬,指使江宏文驾车撞击顾佩玲致其死亡。”
“2018年8月21日上午11时30分许,蒋玉蓉前往案发小区对面咖啡厅五楼守候观察,江宏文则驾驶大货车停靠在小区正门附近蹲守,等待时机。”
“当日十一点五十分许,被害人顾佩玲因故跑出小区,江宏文当即驾车加速撞击,致顾佩玲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因车辆撞击致颅脑损伤合并胸腹腔脏器破裂死亡。蒋玉蓉亲眼目睹全程后,于次月分十次给江宏文现金共计两百万。”
“二、案发当日十一点二十分许,被告人夏国忠前往被害人顾佩玲住所,因女儿抚养琐事与顾佩玲发生争执。期间,夏国忠情绪激动,对顾佩玲进行言语侮辱和肢体拉扯,致使顾佩玲头部撞击墙体受伤。”
“后顾佩玲因极度恐慌跑出小区,被江宏文驾驶的车辆撞击身亡。夏国忠的先行刺激、拉扯行为与顾佩玲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三、案发后,夏国忠发现蒋玉蓉与司机江宏文之间的交易,为了帮助蒋玉蓉掩盖罪行,将江宏文骗至云兴高速,故意派人制造车祸,导致江宏文当场死亡。”
“四、2025年六月三号,被告人夏国忠在得知其女顾星晚(本案被害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正在收集案件证据,准备向检察机关申请重新调查后,为阻止罪行败露,联系到社会闲散人士梁明远与其女友陈丰月,以一百万为报酬,指使两人联合对顾星晚实施杀害行为,但未得逞。后梁明远被抓获,主动供述罪行。”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公诉人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