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数年隐姓埋名、东躲西藏的流亡生活,早已磨平了他所有锐气,只剩下无尽的惶恐与愧疚。当庭质证环节,他全程低头,声音沙哑颤抖,对自己参与跨国电信诈骗、协助转移赃款、配合脱逃藏匿的全部罪行供认不讳,无一丝辩驳。
在最后陈述环节,他抬头望向旁听席上那些受害群众,眼眶通红,声音哽咽:“我认罪,我悔罪。当年一时贪念,沦为他人的工具,骗走无数普通人的血汗钱,毁了无数家庭,也让自己坠入深渊。这些年我日日煎熬,活在愧疚与恐惧里,从未有过一日心安。感谢专案组给我坦白赎罪的机会,我愿意全力指证所有涉案人员,接受法律的一切惩罚,只求能稍稍弥补自己犯下的罪孽。”
法庭综合考量其主动自首、如实供述、检举揭发重大案情、配合追赃挽损的立功情节,依法从轻判决,以诈骗罪、脱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庭审氛围愈发凝重,审判席的目光转向第二名被告人——原市中院刑庭庭长张明远。
昔日身着法袍、端坐审判席、手握司法裁量权的法官,此刻褪去所有光环,身着囚服,手脚戴械,站在被告席上狼狈不堪。没有人比他更懂法律的边界与底线,可他却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亲手践踏了自己毕生坚守的信仰。
公诉机关当庭指控其多项重罪:利用审判职权徇私枉法,违规为涉案人员打通脱逃通道;长期收受巨额贿赂,为涉黑涉诈企业充当司法保护伞;为掩盖罪行、毁灭证据,授意手下杀害关键证人刘桂兰,手段缜密、性质恶劣、情节极其严重。
面对一条条确凿罪状、一桩桩铁证事实,张明远脸上最后一丝侥幸彻底崩塌。往日温和儒雅的面具碎裂殆尽,只剩灰白与颓然。他不再辩解,沉默地接受了所有指控。
法庭当庭宣判:张明远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大,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判长的声音铿锵有力,字字千钧,回荡在空旷的审判庭内。旁听席上一片肃静,所有人都清楚,这个手握司法公器、徇私枉法、残害无辜的蛀虫,终究为自己的贪婪与渎职付出了最沉重的代价。
最后出庭的是王建国。
这位曾经风光无限、名利双收的知名企业家、市人大代表,此刻早已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