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5章 活该知法犯法比普通人更可恶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915章 活该知法犯法比普通人更可恶(10/13)

醒他,他仍是陆沉,是公诉人,是司法链条上,那一环不可弯曲的钢。

而林晚,是证人,是污点,是这场漫长博弈里,他唯一不能、也不该去触碰的禁区。

休庭后,林晚被带回看守所。车行至半途,她忽然要求停车。

“我想看看江。”

法警犹豫片刻,同意了。

车停在滨江路观景台。暮色四合,江面浮金,游船灯火次第亮起,像散落人间的星子。

她下车,站在栏杆边,风吹起额前碎发。身后,两名法警保持五米距离,沉默伫立。

她没看江,只盯着自己映在栏杆不锈钢表面的倒影。模糊,晃动,却清晰映出她眼底未干的泪光。

不是为即将来临的判决,是为七年来,第一次,她完整地、不加修饰地,说出了全部真相。

包括那句没在法庭上说出口的话:

我爱你。

不是因为你公正,而是因为你公正时,依然看得见我。

不是因为你克制,而是因为你克制时,手在抖。

手机在口袋震动。看守所专用机,仅限狱警联系。

她掏出,屏幕亮起。一条短信,无署名,只有一串数字:2016.05.17。

她指尖悬停。那是七年前,省律协论坛结束当晚,她鼓起勇气发给他的第一条短信。内容只有三个字:“谢谢你。”——谢他指出她证据链的漏洞。

他没回。

她删掉了草稿。

如今,这串日期,是他七年来,第一次,主动发来的信息。

她没回复。将手机放回口袋,转身走向警车。

车门关上的瞬间,她看见后视镜里,江面最后一片夕照,正缓缓沉入水线之下。

黑暗温柔降临。

判决日,阴。

市中院宣判大厅。林晚身穿看守所统一发放的浅灰马甲,头发简单束起,面容平静。

法官宣读判决书。语速平稳,法言法语如溪流淌过石滩。

“……被告人陈砚,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单位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周振国(另案处理)……”

“……证人林晚,虽实施犯罪行为,但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全部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林晚微微仰起脸,目光投向高悬的国徽。光线从穹顶天窗斜射而下,照亮她眉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