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6章 公诉之目的非为惩罚一人而在昭示一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896章 公诉之目的非为惩罚一人而在昭示一理(8/9)

插入读卡器。

屏幕亮起,进度条开始加载。

0%…12%…37%…

他忽然想起沈昭腕上那道疤。

想起她撕下《补充侦查建议》时,指甲边缘的薄茧。

想起她画印章时,笔尖悬停的那半秒。

想起陈柚在康复中心画的那幅画:一棵歪脖子梧桐,树洞里蹲着两个小孩,头顶飘着同一朵云。云朵里,写着两个名字:

“昭昭”和“砚砚”

——那是陈柚学会写字后,画的第一幅完整作品。

林砚闭了闭眼。

屏幕上,进度条跳至99%。

最后一帧数据载入。

他点开音频分析模块,导入那段12秒“空调异响”。

波形图在黑暗中起伏,像一道沉默的潮汐。

林砚放大频谱,逐帧扫描。

在第7.3秒,他停住。

那里,有一段0.8秒的异常谐波——高频区,叠加着极微弱的、规律性的脉冲。

他调出声纹比对库,输入关键词:【喉结震动|112Hz|男性|中低音域】

系统运行三秒。

匹配度:99.7%。

下方弹出一行小字:

【声源身份初判:周叙白。时间戳:2023.10.18|21:09:43】

林砚没保存。

他按下删除键。

然后,他新建一个加密文件夹,命名为:【梧桐·证言】

拖入三份文件:

陈柚助听器原始声纹(127G)

梧桐路B-09探头残响分析报告(含周叙白声纹锚点)

一份PDF——《关于“污点证人”制度司法适用边界的实证研究》,作者:沈昭。发表于《中国刑事法杂志》2023年第4期。

他在文档末页,新增一页:

【附:本案核心证据链闭环说明】

——陈默签字笔迹鉴定(非自愿胁迫)

——赵砚尸检复核报告(机械性窒息致死)

——吴秀兰手机云端短信草稿(发送失败日志+时间戳校验)

——林素澜失踪案原始卷宗(含“青鸟”线索页)

——沈昭执业档案(2021-2024年全部公诉案件胜诉率:98.7%,无一例抗诉改判)

最后一行,他敲下:

“公诉之目的,非为惩罚一人,而在昭示一理:

纵使罪行隐于暗处,法理必显于明光。

纵使证言染有污点,真相不容折损。”

文件保存。

加密锁死。

他拔出硬盘,放进内袋。

走出技术处时,天边已透出青灰。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