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现华人首富,干死前任(为R佬加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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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7章 现华人首富,干死前任(为R佬加更)(11/15)

点、也即北平时间下午4点,多部委联合出台的一份涉及地产业的文件,就真的是一招抽大龙的狠棋了。这份文件后世人人皆知,名为《关于全面清查处置闲置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紧急通知》,措辞空前严厉,明确「对超出规定期限未开发土地,坚决依法处置,该收费的收费,该收回的无偿收回,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变通和例外」。

同时公布了首批重点督导项目清单,除了恒达、万哒、绿城等企业外,长实、和记在全国多个核心城市的超过二十幅巨型「囤地」赫然在列,每幅地的位置、面积、拿地时间、规定开工时间、当前估值均被详细列出。

从业相关行业的都知道,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下面是关键,也是这一政策堪称致命的所在一

满二年未动工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是实际上是为了防止地产企业占著茅坑不拉屎,但在实际操作中,出让合同中的动工开发期限本身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延长或重新约定;

开发商常常将延迟归咎于「规划调整」、「市政配套未到位」、「考古发现」、「居民拆迁受阻」等「非企业自身原因」。

地方出于招商引资、维持关系、避免法律纠纷或担心影响后续土地出让等考虑,往往对此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不会轻易动用无偿收回这一极端手段。

但现在我从上到下对此做严格要求,又有什么问题呢?

这本来就是法律规定啊?

不能说你们以往占了便宜不吭声,现在不叫你占便宜了,就开始哇哇叫吧?

而前华人首富在改开初期,手里握著大把的现金在内地买买买,多以极低的价格购入但遵循「龟速开发」的策略。

这种做法的核心,在于以极低的成本在早期获得核心城市优质地段的土地,然后通过有意拉长开发周期,等待周边配套成熟、土地价值自然飙升后,再开发销售或直接转让土地,以此实现超额利润。具体而言有2001年拿地的北平御翠园,分三期开发,最后一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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