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我是被冤枉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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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章 我是被冤枉的!(3/5)

着江建兵和徐国良办案还是很有趣的,能学到不少高深莫测的知识。

时间是下午,昼伏夜出的风尘女大多都睡醒了,所以杨锦文他们上楼时,遇到了好几位穿着清凉、露出大白腿的小姐姐,各种年龄的都有。

这些事情见怪不怪,管也管不过来,只要是成年女性,傅明远都懒得管。

猫子没经历过人事,一瞧好几个女的给他抛媚眼,他心里就像猫爪一样难受。

他低声问道:“楼里死了人,她们怎么不怕啊?”

回答他的是吕薇薇:“要钱不要命呗。”

猫子看她那样子,就像在看正义女神。

吕薇薇显然看这些女人很不顺眼,从上楼开始,整张脸都是绷着的。

306就是凶案发生的房间。

房门贴着县局盖章的封条,显然已经是勘察过了的。

傅明远把封条轻轻撕下来,来之前他去派出所拿了钥匙,用钥匙把门打开后,杨锦文带上了脚套和鞋套。

傅明远很意外地看着他:“杨队,你还随身带着这些?”

杨锦文点点头:“以防万一。”

“还有吗?给我两双。”

杨锦文递给他后,等他和吕薇薇穿戴好,四个人鱼贯入内。

房间是一室一厅,左侧中间挂着翠绿色的珠帘,里面放着一张大床,右侧是厨房和洗手间。

中间的位置就是客厅,靠右侧的墙壁摆着一张小圆桌,圆桌开门的位置摆着长条沙发,有两米多长。

客厅的水泥地上,用粉笔画了一个人形图案,是被害人余静遇害时的姿态。

姿态是呈大字形,双腿分开,有半米宽,两只手臂伸在脑袋前方。

从图案来看,被害人的身高最多一米六。

傅明远开口道:“根据法医出具的验尸报告,余静的遇害时间是在五月二十八号、晚上七点半到九点之间……”

这和杨建辉供述盗窃的时间一致,他给杨锦文说的是在八点半进屋的。

如果他没撒谎,那时间还要缩短,可能是在七点半到八点半之间。

“被害人全身衣服被扒光……”

傅明远指了指珠帘里面的床:“衣服都扔在床上的。她的脸上、胸口和下身都被烟头烫伤。

特别是下身,提取到半截的红梅烟头,加过滤嘴的话,有四厘米长。”

“烟头上提取到指纹了吗?”

“有的,有半截指纹,前段的指纹线和杨建辉的指纹能够对上,而且杨建辉抽的是一个牌子的白红梅香烟,软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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