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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S)结(B)感(S)言(7/8)

十年牢后抬头一看,老婆带着一帮人热热闹闹地来找自己了。观感未免就有点奇怪。鉴于现在这样写之后也甚至有人加群怒喷“绿帽”“送老婆”之类让我难以理解的论调,我实在不敢想象假如直接跳过罗宾的视角只写林奇的话会是个什么反响……

D:总之,一句话来说:你想写跟船,而现在这样是你唯一想到的并且愿意写喜欢写的跟船的方式,是这样吗?

Y:差不多吧。

D:既然如此,干什么没有在简介里标明是跟船流?

Y:那样的话难免就会有这样的情景:想看跟船的因为简介进来一看,看了几万字,十几万字,几十万字,怎么他娘的还没跟船,急死个人?而另一方面我毕竟也有这样的想法:只要我将前半段的故事的氛围,尽量写得更漫画风格一点,更“草帽”一点,就未必不能让人在看到后半段上船的时候,更容易接受一点……退一万步说,哪怕只从功利的角度来说,如果在简介里标个跟船流,说不准就有人起哄“没意思,反正后面是跟船,前面越好看越没意思”,整天接收这样的反馈的话,我很怀疑自己能不能写完这本书。

D:说得这么好听,不就是想骗更多人进来看吗?

Y:你要硬这么说的话也可以。这里也对哪怕看到了这里也无法接受,“被伤害了”的读者道个歉。本人主观上确实没有故意,这属于这本书结构性的根本性的矛盾,我已经尽我所能地围绕上船的这条线改善阅读体验啦,一百多万字都不能让人接受的话那我也没招了,起码也有了一百多万字,就当那里就完本了吧!最后,我个人对明明是海贼王的同人却要将“跟船”“倾向草帽”这些元素当成唯恐避之不及的臭狗屎、需要特意标注事先警告的风气感到有点无奈……有一说一,这本书写下来,对海贼王题材感到相当厌烦了属于是……

D:以后不写海贼文了?

Y:还会写两本。

D:?

Y:(笑)这是在本书写到后半程心烦意乱的时候想到的点子,以百合生林奇的不同的时间点分化出另外的两个同人故事,两本的大致走向和收尾一不留神就考虑得差不多了,这要是不写的话好像有点可惜。特别是其中一本的分卷卷名和简介已经敲定,【“奇林准将,请问你当初为什么选择了那样一座偏远的南海支部,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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