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再这样下去,会输的!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60章 再这样下去,会输的!(2/3)

法庭辩论。”

苏慧敏的目光平视全场,语气肃穆。

“接下来,双方需围绕本案固定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有理说理、有据举证,不得重复赘述、不得人身攻击。”

“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话音落下,江晨从容起身。

他手持卷宗,语气平稳地开口。

“审判长、审判员,结合本案全部证据、庭审发问和事实经过,原告方发表最终辩论意见。”

“本案核心只有一个:以资源优势制造弱势绝境,以纸面形式掩盖刑事犯罪!”

江晨的目光,死死定格在被告席上。

“第一,从案发事实来看,被告人裴衍舟主观恶意明确。”

“席间刻意灌酒、单独带走醉酒无意识被害人,全程行为链条,是典型的蓄意制造侵害条件、利用他人无力反抗状态实施犯罪,性侵事实清楚、行为恶劣!”

“第二,关于本案核心争议的谅解书效力问题。”

“法律保护的自愿,是自由、清醒、无胁迫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被害人精神崩溃、遭受持续心理施压下的绝境妥协!”

“被告方以三十万高作为筹码,在被害人最脆弱的阶段,完成所谓的‘和解签字’。”

“这不是民事协商,是精准拿捏弱势、变相胁迫取证!”

江晨抓住了一点关键。

陶婉婉签下那份刑事谅解书,行为同意,意识却是被迫!

在法律上,这同样是被迫。

“第三,被告方全程辩护逻辑自相矛盾、违背常理。”

“如若真如被告所言,双方自愿,被告人无需高额补偿,也无需私下反复沟通施压,更无需诱导改供!”

“被告人无过错却重金封口,本身就是最有力的反证!”

“第四,被害人报案及时,伤情证据、监控证据、证人证言等相互印证,完整闭环。”

“被告方仅凭一份非真实意愿的谅解书,妄图推翻整套犯罪事实,既无事实支撑,亦无法律依据!”

江晨微微抬眼,语气陡然坚定。

“综上!”

“本案被告人裴衍舟强奸罪事实成立,事后贿买串证、妨害作证行为明确!”

“应当数罪并罚、从重处罚!”

“恳请合议庭采纳我方全部意见,还受害者公道!”

江晨这一整段辩论,条理清晰、层层递进。

逻辑更是无懈可击!

用事实和法理,彻底让对方无力辩驳!

旁听席一片寂静。

隐隐传来几人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