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可以备课,晚上也能轻松一些。
不过这食堂的饭也不是什么时候去吃都有的,要是晚了好吃的菜就没有了。有时候赶上孩子闹的时候,她就让隔壁的赵英兰帮忙打一份饭回来。
从赵母走后,刘雪梅就晚上做一顿饭,早饭中饭都在食堂吃。她儿子瘦弱,照顾的十分精细,这时候有两个继女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打个饭了,打个水了,偶尔还能洗个碗什么的,看着相处的还算融洽。
就外人看来,刘雪梅对两个继女还算不错了,虽然可能有司令姥爷的缘故,但君子论迹不论心嘛。
时间过得飞快,随着一场又一场的秋雨落下,天气终于转凉了,李家的电风扇也早就擦干净重新装进了箱子里了。
如果问这个年代最让李清秀不满意的是什么,那必定是毛衣了。
真的,真的太硬了!她真的万分想念后世的加绒卫衣。
李清秀托叶志强提前买一些冬衣,但买来买去都不满意,也不知道是就没有好的,还是叶志强不会买。
电风扇的生意也淡了,李清秀想倒卖一些衣服,冬天的呢子大衣和皮夹克什么的。但衣服和电器不同,款式太多了,她不放心叶志强的眼光,打算亲自去一趟广州。
但她这个决定遭到了李卫国的强烈反对,无论李清秀怎么说,他都不同意自己妹妹跟着叶志强去广州。
用他的话说,孤男寡女的,一起坐车去广州,还要在一起一星期,让人知道了就别想嫁人了。
李清秀想说那就不嫁人,但她知道现在这么说无疑是火上浇油,所以她只能继续争取,“我就是坐他的车去,不住他家,我住招待所。”
“那也不行!”李卫国态度很坚决,“住招待所的有几个女的?而且人家都有同伴,你有吗?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
李清秀觉得靠说服是不行了,必须要展示一下她的实力。
她走到客厅的书桌面前弯下腰,双手分别握住两个桌子腿,手上一用力,整个书桌连带上面的书就被举了起来,而且她还脸不红气不喘的,一副很轻松的样子。
要知道这种带三个抽屉的老式实木书桌,少说有个七八十斤,再加上桌面那一排书肯定是要上百斤了。
虽然搬家时就知道妹妹力气大的不正常,但真看见她轻松把桌子举起来,李卫国还是觉得很魔幻。
“你那都是蛮力,没有技巧,真遇到坏人你也打不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