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比。”
弗里曼耸了耸肩,“头儿你太谨慎了。”
“就算华夏正规军追上来,等他们赶到隘口,我们早就过了山脊了。”
“过了山脊就是边境线,他们还能追到境外去?”
劳伦斯接话道:“我担心的反而是他们压根追不上。”
“万一他们跟丢了,老大那边不是白忙活了?”
“追不上就再给他们加点料。”
弗里曼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口香糖塞进嘴里,“前面有条溪沟,过溪的时候留两个完整脚印在岸边石头上,让他们知道我们往哪儿走了。”
莫里斯回头看了他一眼,“别做得太假。”
“脚印留水里,岸边踩碎几片苔藓就够了。”
“明白。要自然,不能像在带路。”
弗里曼咧嘴笑了笑,嚼着口香糖继续往前走。
队伍中段的一个佣兵一直没有说话。
这人叫汉森,北欧人,狙击手出身,背着一把折叠枪托的精确射手步枪。
他走到莫里斯身边,压低声音说道:“头儿,我总觉得不太对。”
“哪里不对?”
“太安静了。”汉森扫了一眼两侧的密林,“鸟叫是正常的,但前面那片林子里没有虫鸣。”
莫里斯停下脚步,举起夜视仪往前方扫了一圈。
密林里黑漆漆的,除了树还是树,没有任何异常。
“你确定?”
“不确定。”汉森把狙击枪端到身前,“但老话说得好,林子突然安静的时候,通常有人在里面。”
莫里斯沉默了几秒,然后放下夜视仪,“继续走。”
“不管有没有人,我们的任务是把他们拖在这片林子里。”
“他们追上来更好,在隘口打一仗,打完了我们再撤。”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散,各跑各的。”
“他们还能把整片林子封住不成?”
“我同意头儿的。”劳伦斯拍了拍汉森的肩膀,“你太紧张了。”
“华夏军队我打过交道,单兵素质不差,但反应速度慢半拍。”
“等他们搞清楚状况,我们早就过境了。”
“而且他们肯定想不到我们在隘口会有人接应。”
弗里曼嚼着口香糖,声音含混不清,“过了隘口就是边境线,对面有我们的人。”
“他们就算追到隘口,也只能站在那儿干瞪眼。”
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