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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1/2)

但最致命的一击还在后面。

张建国的律师从文件袋里掏出了一部手机,当庭播放了一段视频。

视频里林浩对着镜头笑嘻嘻地说:“给大家看看我的幸福小窝”,镜头一转,扫过了客厅的全景,是表姐的出租屋。

视频发布日期,是在表姐和张建国的离婚判决还没生效的时候。

对方律师收起手机,表情严肃:“审判长,该视频证据显示,被上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案外人林浩存在超出正常交往范围的关系。”

“我方当庭提出反诉请求:被上诉人陈晓雯婚内与他人交往过密,给我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十万元。”

表姐的脸一下子白了。

6.

“不是的!林浩他……他只是帮我搬家!我们那时候没有在一起……”

她语无伦次地辩解,但已经被对方律师打乱了阵脚。

慌乱之中她转头看向旁听席,焦急地冲我打手势。

“法官大人,我们请求辩护律师陈蔓上庭!”

舅妈着急地大喊,还想把我往法庭上推。

法官严肃地敲了下锤子,“注意法庭秩序!”

他低头看了眼资料,“这边显示你方与陈蔓律师的委托协议已取消,非委托律师不得上庭。”

舅妈和表姐的脸色瞬间煞白。

而林浩躲在角落低着头,正在疯狂地刷手机。

“林哥!”表姐哭着喊他,“你快跟他们说,那个视频不是那个意思!”

林浩抬起头,表情心虚:“对啊法官,当时真的只是普通朋友……”

法官没有理会他。

庭审进行到一半,结果已经很明显了。

表姐的辩护词翻来翻去找不到对应的部分,对方律师的每一个问题都像一记重锤,砸得她毫无还手之力。

二审判决下来了。

一、一审判决中认定的张建国转移一百八十万共同财产的事实,因证据矛盾,二审不予认定;

二、婚内唯一一套住房归张建国所有;

三、陈晓雯婚内与他人交往过密,酌情赔偿张建国精神损失费五万元;

一百八十万,没了。

连有贷款的房子都判给了张建国,还要倒赔张建国五万。

就因为林浩发的那条抖音。

表姐愣在原地,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舅妈的声音发抖。

“一百八十万怎么就没了呢?当初一审的时候不是都给了吗!还有那个五万块钱,凭什么要我们赔他?明明是那个王八蛋先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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