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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2)

“妈,你想怎么做?”

“离婚。财产依法分割。房子归我——就算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三十五年月供都是我工资卡扣的,这是铁证。”

“他同意吗?”

“他不同意也得走程序。法院判。”

“那我和小燕支持你。”

“有一件事我先跟你说清楚。离婚之后这个房子我一个人住。你们在深圳安心过你们的日子。不用再给我操心。”

“妈——”

“我六十了。有退休金,有这套房子。你不用担心我。”

陈磊红了眼圈。

“妈,以后你的日子我来管。”

“你管好你自己的家就行了。”

初二,陈德福搬到了次卧。

初三,陈磊回了深圳。临走时抱了我一下。

“妈,有什么事随时打电话。”

年后第一个工作日,张启明去了法院。

立案。

陈德福那边也请了律师——是他一个退休老哥们介绍的,叫孙海波,六十出头,退休返聘。

第一次开庭调解。

法官问我:“原告周美芳,你确定要离婚?”

“确定。”

“被告陈德福,你是否同意离婚?”

陈德福看了我一眼。

“法官,我不同意。”

“被告,你对原告提出的过错指控有何回应?”

孙海波替他说:“被告承认与案外人何丽萍存在密切交往关系,但否认同居性质。被告认为双方系搭伙式生活照料,不构成过错——”

“法官。”张启明打断他,“我方提交了被告更换住宅门锁、被告与案外人共用卧室寝具及卫生用品的照片证据。同时有被告连续十九个月的银行转账记录和消费记录。还有小区多位邻居愿意作为证人出庭。”

法官翻了一下材料。

“被告方的律师,你看过这些证据没有?”

孙海波看了一眼陈德福。

陈德福的头更低了。

法官说:“调解阶段,双方是否有可能达成一致?”

“原告要求:一、判决离婚;二、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某路某号的房产归原告所有;三、被告返还婚内向案外人转移的共计约二十四万余元的财产;四、被告承担过错方的赔偿责任。”

陈德福的律师听完之后跟他耳语了几句。

陈德福摇了摇头。

“被告不同意调解方案。”

法官看了看双方。

“那择日开庭。”

出了法院大门,陈德福追上来。

“美芳——”

“在法院门口叫我周美芳。”

他停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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