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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1/2)

手机差点从我手里掉下去。

“你说什么?”

“赠与公证。不过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法律上操作是可以的——但如果能证明这是婚内共同财产,这个赠与可以被撤销。”

房子。

他把房子也要送给她。

“那这个赠与现在生效了没有?”

“还没过户。公证做了,不动产登记那一步没走完。”

“为什么没走完?”

“不清楚。可能何丽萍那边也有顾虑,也可能陈德福反悔了。”

“能撤销?”

“如果走诉讼,胜算很大。因为首先这是婚内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陈德福无权单独赠与。其次,赠与的对象是婚外同居者,法院基本不会支持。”

“做。马上做。”

“周老师,您确定要走法律程序?”

“你觉得呢?”

“明白了。我明天就去法院立案。”

挂了电话。

我坐在酒店那张大床上,看着窗外的夜色。

三十九年。

他不只是找了个伴。

他在系统地把我从这个家里清除。

换锁,换牙刷,换床单,换碗筷。

给她钱,给她首饰,给她我妈的遗物。

最后给她半套房子。

等我在深圳带完孙子回来,这个家已经没有我的名字了。

如果不是这次提前回来,我什么时候才会知道?

大概等我回来的时候,门口站着的就不是何丽萍,而是写着她名字的房产证。

我给刘秀英发了条消息。

“秀英,他把房子也要给那个女人。做了赠与公证。”

回复很快。

“什么?!!!”

“还没过户,律师说可以撤。”

“周美芳你赶紧打你弟电话!你弟知道了还不把姓陈的打死!”

“先不告诉他。”

“你还护着陈德福?”

“我不是护他。我是不想把事情搞到法院之前先搞成打架斗殴。”

第二天。

正月二十五。

我一早就去了何丽萍的新住处。

历下区一个老旧小区,六楼没电梯。

我爬了六层。

敲门。

何丽萍开的门。

看见是我,她的脸一瞬间僵了。

“我来拿我妈的东西。”

“什么东西?”

“翡翠镯子。银耳环。”

何丽萍靠在门框上。

“那是德福送我的。”

“那是我妈的遗物。不是他的东西,他没权利送。”

“你跟他说去。”

“我跟你说。因为东西在你手上。”

“镯子我卖了。”

“我知道。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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