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1章 法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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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1章 法师(2/4)

身朝廷就已经收取了一笔“出家费”,安史之乱爆发后,唐朝国库空虚,李隆基让杨钊用他无敌的国忠想想办法,杨国忠想出来的妙法就是去山西卖度牒,很快凑齐了一百万贯;

这对百姓来说也的确是好东西,某种意义上相当于一个经济特区的金户口,能逃税逃兵役徭役,比铁饭碗还要高两个级别,所以也有很多人拿来炒高价,以后家里有人需要逃役可以直接用,实在没地方用也可以卖给别人,不怕砸在手里,简直等于后世的股票期货,而且还是一本万利绝对不会烂在手里的硬通货。

而现在,高殷就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再开一个口子,即大州扩充十五个名额,中州十个,小州五个,每年增加了八百名僧人的入库量,等于皇帝主动拓展了佛教的影响力,对佛教有利;

既然对佛教有利,那么皇帝对这八百新僧的编制有所要求也就不奇怪了吧?

卷,全给我卷,都给我当做题家!好好研究抽象的佛理如何与大齐律法融会贯通,在现实生活中指导百姓依法诉讼,过上具有大齐特色佛法主义社会的高品质生活!

而后高殷再不断拿出一些简单的判例法、成文法的例题让这些小寺做题家们进行思考,反过来又推动国家司法对证据链、时间线、犯罪动机和行为轨迹、不在场证明等后世刑侦学的基础知识探索和建设,从而使大齐的司法制度趋于完善,为之后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司法流程打下基础;

再通过高殷自己和文林馆的待诏文士们创作一批类似《狄公案》、《李公案》、《刘公案》之类的平断冤狱,惩办贪官污吏地痞恶霸的推理话本,培养民间对知法守法、依法行事的爱好,塑造他们对国家法度的信赖和恐惧,就能在无形中使齐律深入朝野人心。

而这就间接抬高了高殷和他所精选的这批小寺做题家的地位,这和当初开办武会、招募河北士族豪强以及旧洛宿卫作为自身新班底是一样的,都是汲取在社会中处于劣势、郁郁不得志而又有潜力的底层阶级,以才能作为选拔标准,使他们能够迅速完成阶级跨越,即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高殷连他们的官面称呼都想好了,既然是修习律法的僧人,就叫“法师”好了。

再允许他们在各地建立类似律师事务所的“讼寺”,专门负责诉讼事务,有执业资格的法师们就可以在收取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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