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五章 反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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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五章 反怼(2/3)

权威或者利益的时候,他表现得很大度,很宽容,似乎一切都是从大局出发。

但是一旦你超出他的掌控,惹他不喜的时候,他就会变得尖酸刻薄,就会非常有针对性的追杀你。

现在就是!

如果魏清源仅仅是一个这样的人,陈启明或许还不会如此急切,旗帜鲜明地反击。

因为这件事情本身就涉及到他的儿子魏长安,所以魏清源的站位首先就偏了,不是他本身的水平问题,而是立场问题。

陈启明肯定就不会再留情面了。

听魏清源最后说让自己多做理论学习,陈启明冷冷地笑了。

“魏书记,到底是不是需要做理论学习或者是谁需要做理论学习,咱们稍后就见分晓。”

“刚才您所解释的群体性.事件,应该是你个人所认为的,但是从专业的角度,从司法角度所界定的群体性.事件跟魏书记所说的不一样。”

“司法解释上的群体性.事件一般具备以下几个关键要素,简单的说,一是要有人群聚集;二要存在矛盾冲突;第三要涉及利益诉求;第四行为过激,对社会秩序产生影响。”

“比如达到一定数量的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算是群体性.事件。”

“比如企业破产重组时,职工安置存在问题,利益受损的职工聚集到一起请愿,表达诉求也算群体性.事件。”

“但是,有人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揭发检举一些娱乐企业涉黄,这件事情并不符合群体性.事件的司法解释,算哪门子群体性.事件?”

“如果只要涉及到人多,涉及到影响社会秩序就算群体性.事件,那么每天早高峰,大伙都赶到一个时间上班、上学,晚高峰大伙又赶到同一个时间下班、放学,是不是也可以算作群体性.事件?”

“当然不可以,因为它缺少最关键的要素,就是缺少利益诉求,缺少矛盾冲突。”

“魏书记,你觉得呢?”

“如果不存在群体性.事件的问题,那么就谈不到什么责任的问题了。”

“只不过是对这起事件的应对处理,就是出现了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就完了,不必先给这件事情一个不符合实际的定性,然后要把责任框定出来吧?魏书记,你觉得有这样的道理吗?”

魏清源怒火万丈,目光扫过会议室中满脸愕然的众人,脾气立刻就上来了。

“陈启明,你这是什么态度?这就是你的工作作风吗?”

“不谦虚!不严谨!自以为是!”

“你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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