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1章 监护权!反制手段!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601章 监护权!反制手段!(4/6)

哥哥我绝对不会让你回去的——绝对!」

夏目琉璃抬起头,对上哥哥那双平静而笃定的眼睛。

那一刻,她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巨大的安心感,像是所有的恐惧都被那句话击碎了。

她用力地点了点头,声音里带著笑:「嗯!」

加贺恭子看著这对兄妹,倒是没料到他们还有这样的困境在身。

所以在了解完全部情况后,她心里其实是有些愤怒的一愤怒于那个所谓的本家,竟然如此冷血和无情。

她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开口:「这事情,也并非完全没操作空间。」

「不过在告诉你们之前,我得先给你们讲一些基础的概念。」

她坐直了身子,语气恢复了律师特有的条理分明:「首先,你们得理解一个关键概念一亲权,它不同於单纯的抚养权」。

「7

「亲权的范围非常广,包括对子女的监护教育权、财产管理权,以及最重要的法定代理权。」

「拥有亲权,就意味著可以代表子女签字、办理入学退学等几乎所有法律行为。」

「而抚养权,通常只是亲权的一部分,主要指日常生活照顾。」

「所以在你们十八岁成年之前,本家只要拥有亲权,在法律上确实有很强的操作空间。」

她顿了顿,竖起一根手指:「不过,要是他们真的强行带你们回去,而你们也坚决不回去的话,我们这边可以利用家庭裁判所的「调停前置」程序。」

「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拖延手段。」

「在日本,涉及亲权的纠纷,法律规定必须先经过家庭裁判所的调停,调停不成立,才能进入审判程序。」

「我可以代理你们,主动向家庭裁判所提出调停申请。」

「在调停中,可以充分表达你们的意愿,并以此为由要求本家暂停一切单方面行动,从而合法地拖延时间。」

她竖起第二根手指:「然后,申请亲权停止」或亲权丧失」。

「这是最具攻击性的法律手段,也是最终的胜负手。」

「法律依据是日本《民法》。当父母或亲权者行使亲权困难或不适当,并损害子女利益」时,家庭裁判所可以判决亲权停止。」

「如果情况严重到「虐待或恶意遗弃」,甚至可以判决亲权丧失。」

「不过要胜算的话,你们就得向法庭证明——本家将你们兄妹视为联姻工具」。」

「一旦成功,本家的亲权将被暂停最长两年,或永久剥夺,他们的威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