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受田不足而税如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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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受田不足而税如故(4/6)

自幼学习治国之道,对租庸调制自然熟悉,但多是知其然,背诵条文,理解其作为国家基本财政制度的地位。

至于其深层设计逻辑、潜在缺陷,尤其是与当下困局的关联,却从未如此深入地去剖析过。

先生此言,似乎要触及根本了。

「愿闻其详。」

李承干沉声道,神色专注起来。

李逸尘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始系统阐述。

他知道,这需要从头说起。

「殿下,我大唐现行税制,核心便是租庸调。」

「此法并非凭空创立,其渊源可追溯至北魏之均田制,历经北周、隋朝演变,至我朝武德年间定制,贞观初年陛下予以重申和完善。」

李逸尘的声音平稳清晰,如同在讲授一堂重要的课程。

「其设计之背景,在于前隋末年天下大乱,征战连绵,人口锐减,土地荒芜。」

「高祖皇帝与陛下扫平群雄,定鼎天下时,面对的是一个户籍散失、田亩无序、财政空虚的烂摊子。」

「朝廷要恢复秩序,供养军队官吏,抚恤百姓,首要便是重建一套能稳定获取财赋的制度。」

李承干点头,这段历史他是知道的。

开国艰难,百废待兴。

「租庸调制,便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李逸尘继续道。

「其根本思路,是建立在均田」基础之上的人丁为本」。」

「朝廷尽可能将无主荒地授予百姓,是为「口分田」与永业田」。」

「百姓受田,便有了向朝廷纳租、服庸、交调的义务。」

「此乃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家则有调」。

「」

租,每丁每年纳粟二石。

这是土地产出之税。

调,随乡土所产,纳绢(或绫、施)二丈,绵三两。

若输布,则二丈五尺,麻三斤。

这是家庭手工业之税。

庸,每丁每年服役二十日,闰年加二日。

若不服役,则每日折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为输庸代役」。

李逸尘继续说道。

「此制设计之初,有其高明与不得已之处。」

「高明在于,它将国家税收与土地、人丁直接挂钩,简单明了,易于在战后混乱的局面中推行和计算。」

「只要掌握大致丁口和田亩数,便能预估财政收入。

「且租、庸、调三者结合,涵盖了粮食、布帛、力役,基本满足了朝廷对实物和劳力的需求。」

输庸代役」之设,也给了百姓一定灵活性,朝廷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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