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
但等凯萨琳朱唇轻启,说出露易丝·莱恩」后,两人顿时就明悟地大笑了起来!
「噢——凯莎我觉得你比凯文·费奇更懂DC
「,伊莎贝拉也丢掉了电脑,靠上了沙发。
脸上写满了佩服的笑意。
「如果是这样的话—凯莎—我觉得你的灵感更棒——
」
小罗比摇了摇头。
看似有些无奈,实则承认失败。
是的!
赫敏在DC里出现过啊!
又或者说,早在1958年,DC就已经让赫敏骑著扫把在DC宇宙里和超人一起飞了。
那是Dc为超人女友画的单行本《Superman「sGirlFriend,LoisLane》
这玩意甚至一共出了16年,共137期。
巅峰时,它的销量连续好几年位于北美漫画界前三名。
嗯。
哈利·波特骑著扫帚飞其实也是借鉴啊。
还是那句话,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
由于DC里真的有扫把星人,因此,玛格特·罗比刚刚说的自创一个超级英雄然后穿越进去的想法明显是不可行的,因为那么做还真不如让赫敏·格兰杰直接进DC呢。
而且这事对于伊莎贝拉来说也简单。
她直接去给J.K.罗琳打个电话,二创授权就能拿到了。
再给巴里·梅耶打个电话,项目就能成立了。
但这么做对伊莎贝拉不利。
因为她绕来绕去其实是想把卡通海狸变成自己的IP嘛。
她不想让卡通海狸一直披著赫敏·格兰杰的外衣嘛。
So————
「好吧,看来凯文·费奇要收获一个NoGood了。」
既然凯文·费奇的创意有瑕疵,那伊莎贝拉就要打回去让他重想了。
而就在她合上苹果笔记本,准备出去觅食时—她下戏刚回宿舍就被老姐喊上了啊,然后便在沙发上窝了一个多小时,饭都没吃呢,都快饿死了一玛格特·罗比忽地又说道:「伊莎,我觉得凯文·费奇可能过两天又会找你。」
「Why?」伊莎贝拉疑惑地望著小罗比。
凯萨琳也一脸好奇地看向她。
「因为我觉得他可能会想到一个新思路。」小罗比笑著道:「和凯文·费奇一样,我也觉得《刺客信条》的创意非常棒,所以————」
「你们觉得凯文·费奇有可能直接抄《刺客信条》的思路吗?」
「就比如说一」」
「《刺客信条》说的不是圣殿